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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母已经哭倒下好多次,被殷父搀扶着去了隔壁吃东西,留下沈枫在病房里陪一会儿。
至凌晨时分,殷思秋终于从麻药中缓缓醒来。
第一眼,是沈枫通红的眼睛。
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沈枫露出这种表情。
殷思秋精神头不错,伸出那只没有挂吊针的手,轻轻碰了碰他膝盖。
又轻笑了一声,哑着嗓子喊他:“沈枫。”
“嗯,我在这里。”
殷思秋拉住他手指,语调十分轻松,“你知不知道一件事……”
沈枫:“什么事?”
“人死之前,最后消失的是听觉。”
“殷思秋,不许你胡说八道。”
闻言,沈枫眼睛更红了,简直像兔子一样。
殷思秋又抬手,摸了摸他俊朗的脸颊,兴致勃勃地提议:“……所以,如果到了最后,你也不能哭,要笑着说爱我。好不好?”
“……”
“因为,殷思秋最喜欢沈枫了。”
从14岁,到18岁。
漫长的四年。
她永不言弃的喜欢。
我们的故事就像一部烂俗的小说,却没有走向王子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终点,只留下烂尾的结局。
“……或者,到时候你就给我唱个歌吧。我还没有听过你唱歌呢。唱你喜欢的周杰伦,沈枫,你说好不好?”
第30章两行来自秋末的眼泪(6)
不知不觉中,海城气温降到了个位数。
按照地域认知,便算是正式入冬。
秋天悄然离去。
殷思秋却永远留在了这个18岁的秋天。
任凭沈枫唱一万遍周杰伦、或是说一万遍爱她,也不会再睁开眼睛笑了。
殷父殷母白发人送黑发人,几乎称得上悲痛欲绝,却又不得不打起精神为女儿操办后事。
沈枫旷了一周课,一个人闷在家里。
直到葬礼那天,才静静出现。
他没有勇气去看那个姑娘最后一眼——他的小姑娘,永远离开他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和他的父母一样。
永远不回来了。
这一切,都好像是在做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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