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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人们还能提起李茂生,即使是那些老掉牙的旧事不再引起人的兴趣,但另一桩新闻使李茂生又复活了,那就是他的老婆带着孩子改嫁给外村一个铁匠。那铁匠腿有些跛,以至于年近四十依然光棍一根,但据村民们揣测,尽管长相不尽如人意,腰里钱却是赚了不少,像李茂生老婆这样拖儿带女的,正适合这样的人家。也正因有这样的后续,李茂生又成为街谈巷议的人物,他的那些事也鲜活如在目前。
当然,更多的话题离不开菊花。几年前村民就为她的不幸摇头叹息,但又无可奈何。想想也是,自家的事都管不好,谁还能管了人家这档子事?走投无路的菊花就像待罪的羔羊任李有才欺凌,泪水也只能往肚子里咽。自从那次小产之后,气色好长时间也没变过来。即使这样,恶狼一样的李有才仍不放过它,只要兴趣一来就要她,她也只能一次次含泪满足他的兽欲。在她心里,自己已经是李有才的人了,自己的男人想怎么就得怎么,这是天经地义的。等到肚子再大起来,医生告诫她再也不能手术了,便不得已趁一段清闲的日子,干脆搬到了李有才的新居。如今儿子不仅能叫爹娘,而且满大街跑得欢了。结婚酒席两年前就轰轰烈烈地摆过了,只是最近才扯上小红本本。
村民们的变化也不过如此,而知青毕竟城里来的,变化自然非这些常住人口可比。两个男知青托关系,找门子,终于回了城,就只剩了一个林瑶。那两位临走,除了简单的告别,身外之物啥也没带,含着不知快意还是留恋的泪水登上了南下的列车,从此杳无音信。
善良的秀水村人不忍看着几个城里娃子就这么跟自己受累,但所能做的,也不过让他们干些轻松一些的活。也就在去年,村里那位老教师退休,贫下中农一致推荐毓秀顶了那个空缺,这也正符合了毓秀的性格和心意;而当主任听说公社需要一个能说会唱的宣传员时,鼎力推举巧云,说她的歌唱得如何如何好,舞跳得如何如何棒(谁人见过?),公社里几个小头目合计了一下,没费多大周折也就办成了。
当然还有那个林瑶,眼见两个女孩子就有了称心如意的事做,也便有些耐不住,可几次想返城,都因政审不合格退了回来。村里人没有谁知道他的底细,按自己的理解,当然也属“出身不好”那一类。不过,这并没有使林瑶感到丧气,因为那时“革命样板戏”顶时髦,凭他吹得那口好笛子倒也随公社歌舞团转了不少地方,回到村里,也是村宣传队的主将。
巧云成了公社宣传队的干部,最高兴的莫过于春妮。这时她正上高中,学习不怎么紧要,自己又带着母亲的一些遗传基因,对唱啊跳的特别感兴趣,于是就成了巧云办公室的常客。甚至,村里有什么演出活动,不光要把巧云请回来,连春妮也成了活跃分子。
这些事二姐又喜又忧。喜得是孩子们大了,比以前更乖巧懂事了,而且,毓秀和巧云不用再风里来雨里去的;忧得是,二人都已二十出头,是该找对象的年龄了,可她们的归宿依旧不知何处。显然,以她们俩的丽质天成,莫说秀水村,就是全公社找个可心的小伙子也绝非难事。只是,在二姐心里,她们还是应该返回城里去,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在这里成家立业,也不是正事。可回城也不是吹口气的事,哪有那么容易?
不过,二姐也看出来了,上面对知识青年到农村去也还提倡,但事实上真正下来的少了,返城的倒是风潮一浪高过一浪。巧云就亲口对她说过,秀水村人对她好,可她的心依然在城里,因为那里有自己的爸妈,还有兄弟姐妹;在这里,总有种飘浮不定的感觉。而毓秀,虽未明确跟她讲,但她的心思二姐也估摸到一些,她也一样不会长期扎根在这里。不管怎么说,找对象是一辈子的大事,是去是留对她们而言不也是关系到一生的大事吗?
没有哪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准确的判断。结婚生子,意味着这一生甚至后世子孙永远是农村人了;伺机返城,可这机会又在哪里?即使将来能回去,又会是什么时候?回去后有如意的对象等着她们吗?二姐苦笑了,不用说自己,两个女孩子就不想这些吗?别看巧云整天嘻嘻哈哈,她的心其实比天还高呢。
事实确实如此。自打来到公社,见识的事情多了,也目睹了一些知青通过贫下中农的推举并经公社审批之后回到了父母身边,她的心动了。她也想过,借着现在的工作优势,可以多接触一些公社领导,这对将来自己愿望的实现不无裨益。
比巧心里更美的还有一个人,就是公社一把手吕主任。
那已经是巧云来到公社一周之后,巧云正跟另一个宣传员闲聊,进来了体态迥异的两个人:前面的那位四五十岁,中等身村,挺胸腆肚,白净面皮,眯着一对小眼;后面的一位二十出头,稍高而细弱,文文静静,戴一副宽边眼镜。
还没等巧云和那位叫秋月的姑娘明白怎么回事,前面的那位已经把浑圆的大手伸过来:“欢迎巧云姑娘,以后咱们公社的文艺宣传工作就靠你们两个啦。”
巧云一愣,她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这个人,好想在哪儿见过?
还没等回过神来,那个年轻小伙子介绍道:“这是咱们公社吕主任。”
巧云记起来了,就是李茂生死后亲自到秀水村表彰李茂生英雄事迹的那个吕副主任。
不同的只是,如今的吕振山早已坐了头把交椅。他没有注意到巧云的尴尬神色,只顾紧紧握住她的手,一个劲地“欢迎”。最让巧云受不了的是一边欢迎,一边把左手也凑上来,把巧云的小手夹在中间,并且不停地游动。
巧云的心里一阵恶心,但还是只能笑脸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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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春梦
自打李有才结婚,巧云到公社去了,大队给毓秀从小学校腾出一间房子,一者比较安静,二者上课也便利。为了让这个新家充满青春的气息,毓秀花费了许多心思,凡来过的村民都啧啧称羡:“人家城里娃就是不一样,不光长得跟公主似的,连住得地方也像皇宫呢。”
还别说,是有些精巧别致,春妮第一次进来,惊讶地叫了一声,这里瞅瞅,那里摸摸,喜欢得不知如何是好。转了一圈,意犹未尽,像个淘气的孩子,涎着脸搂住毓秀的脖子,娇滴滴地缠磨:“毓秀姐,我也搬来跟你一块住吧?!”
这正符合了毓秀的心思,她忙不迭地找到二姐,还没等二姐答应,就说出了自己的打算:“先这么挤着,等有空再打张床。姊妹两个一块住着,也好说说话。”二姐见她主意一定,而且,毓秀一个人在那儿自己也不放心,春妮过去正好做个伴儿,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从此,只要一放学,春妮就往这里跑,像个百灵鸟似的,赖着毓秀叽叽喳喳叫个不了。
“春妮都长大了,越来越漂亮了。”毓秀给春妮扎着发辫,由衷地赞叹。
春妮没有像以前那样辩驳,只觉得脸突突直跳。
是啊,春妮真是长大了呢,而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天一个变化。再加上她天性活泼好动,又具备天然的艺术细腻,热衷文化宣传,使得她言语行为更加出色。
“来,站起来比比。”毓秀拉起她,并排着站在一起,还别说,两人个头差不到哪里去。“我还一直把你当小孩子呢,看,都快比我高了。”
“毓秀姐也不能再长高了呀,再高反倒难看了呢。”
“是说你自己吧?身量苗条,体格风骚。哪个男人娶到你啊,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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