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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炸了,所有编辑七嘴八舌的发表着自己的看法,那些关于福尔摩斯和波洛是否会太过相似的担忧已经荡然无存!
“太炸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推理却没有去猜测凶手是谁,因为这部小说的开篇似乎也不打算给你提供太多解谜的乐趣,他只是要我们成为华生去见证福尔摩斯的第一次华丽登场!”
“够华丽了!”
“细节观察无敌!”
“基本演绎法太强了!”
不是推理迷是感受不到基本演绎法和一般逻辑推理的区别的,用正常人的介绍和解释大概就是福尔摩斯可以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通过推论得出具体陈述,或者部分案件结论的过程,光这点就明显区别于市面上其他侦探小说。
“绝了!”
“人物魅力这一点简直点满了,我之前就在想为什么楚狂要把波洛设计成一个矮个子小老头且留着两撇精致的怪异胡子的形象,那副形象对于读者来说,接受起来需要一个过程,但这一次楚狂终于改变了写法,虽然福尔摩斯的性格仍然和普通人不同,甚至和波洛一样的古怪,但至少他的外表是符合审美且很容易讨大家喜欢的!”
装?
很装。
但推理小说的侦探,就是要有这种装的感觉才有意思,要是有侦探一板一眼的进行着自己的推理而没有独特的展现方式,那大家干脆把案宗以及过程拿来看一遍就好了。
逼王?
福尔摩斯确实很有逼王的潜质,一句“那并不难猜”足以对所有读者的智商战场华丽的暴击,但如果配合剧情以及他的推理来看,这句话不但不会让读者觉得智商方面有被冒犯到,反而会觉得非常爽!
是的。
就小说给读者带来的体验来说,福尔摩斯是有一种暗爽的,要不然柯南何必在说出真相的时候亮一下玻璃眼睛,然后放一段战歌似的背景音乐呢?
大家就爱这个。
所以关键还是怎么装,如果是所有人都满脸茫然的问一加一等于几,然后主角牛逼带闪电的淡淡说一句:“一加一等于二,这很难么?”
兄弟们!
打死他!
那是最低级的逼王,高级的逼王就得是福尔摩斯这种,用一种让读者佩服到五体投地的方式来秀出自己的智商,这时候不管他多装,大家也只会觉得震撼又牛逼。
这时。
有人嘀咕道:“福尔摩斯说蓝星在这方面只有波洛可以与他相提并论的时候我还觉得不太舒服,但看完之后我忽然觉得没毛病,这两人确实都是大侦探级别的!”
什么侦探顾问。
福尔摩斯虽然给自己安排了这个名头,且也确实会接受各方面的咨询,但真正值得写出来的案件还是要让福尔摩斯以侦探身份出马解决的,所以书名叫《大侦探福尔摩斯》。
值得一提的是……
因为福尔摩斯的形象经过地球无数影视剧的加工,所以个性已经愈发鲜明,甚至已经不完全是小说里描绘的那个福尔摩斯形象,而绝大多数地球人对福尔摩斯的了解其实都是通过影视剧而非小说原著,所以林渊所塑造的福尔摩斯形象是偏向于影视剧的。
多少人演过福尔摩斯?
太多太多了,比如卷福比如小罗伯特唐尼等等,每部作品对福尔摩斯的演绎都有个性上的差异,但那种不经意间的装却永远是福尔摩斯最撩人的地方,逼王大概可以分两种,一种是主动的装,一种是被动的装,福尔摩斯是被动的装,而逼王必须得是被动装。
碰。
会议室的大门被推开,曹得志走进其中,众编辑立刻七嘴八舌,但被曹得志用手势压了下去,他盯着左手边的副主编道:“老王你的衣袖上有一点咖啡渍,且你的衣服是今天刚换的,所以你中午应该出去喝了咖啡,公司最近的咖啡店就在楼下,所以你约会的对象应该距离公司不远甚至可能就在我们公司内,另外你的身上有一股香水味儿,这香水味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来自小李,而如果沾上香水味代表你们坐的很近,你们在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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